广州演艺人协会入会申请(附表格下载)

分享到:
点击次数:2335 更新时间:2019年08月28日13:50:03 打印此页 关闭

广州演艺人协会会员

 

第一条  为加强会员管理,做好会员服务,根据《广州演艺人协会章程》和社团管理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广州演艺人协会(以下简称本会)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单位会员指以单位名义加入本会的会员;个人会员指以个人名义加入本会的会员。

 

 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承认本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二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履行社会责任,诚实守信,在文化艺术或相关行业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一定的影响力。

 

  会员入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,当提交履行本会员须知的书面承诺。

(二)本会秘书处进行审核,对符合入会条件者发给《入会通知书》,并报理事会(或常务理事会)备案;

(三)颁发会员证,并予以公告。

 

第四条 本会为会员提供的服务内容参见《广州演艺人协会发展会员标准细则》。

 

第五条 会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度,自觉贯彻协会章程、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、行业利益。

 

第六条 会员个人或单位以协会名义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,应提前一周在本会秘书处登记活动有关内容,待批准后方可以以本会名义参加。如无协会批准,其与第三方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法律责任,都与本会无关。

 

 会员单位存在违规行为,本会可以视情节给予以下惩戒:

(一)提醒谈话;  (二)警告、责令检讨; (三)通报批评; (四)公开谴责;

(五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 (六)除名。

 

  本会置备会员名册,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。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,应当及时告知本会,由本会修改会员名册,并向会员公告。

 

第十条 本会员须知经广州演艺人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 




附件(点击下载):

广州演艺人协会入会申请登记表(单位).doc

广州演艺人协会入会申请登记表(个人).doc


注:入会申请表格提交请发送至入会推介人或发送至协会邮箱:arts_gz@126.com 

协会办公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侨林街43号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1F

协会联系电话:020-87317329     联系人:邹小姐


上一条:广州演艺人协会新一届领导就职仪式成功举办 下一条:广州市演艺人协会发展会员标准细则
  • 发表评论
  • 查看评论
文明上网理性发言,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。
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